紫阳法院执行故事:从实名举报法官到握手言和 ,他经历了什么?

时间:2023-09-01 11:16:35

不履行还款义务,对法院执行通知置之不理,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后还手持身份证多次发抖音举报申请执行人和承办法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经历了什么?

高息借贷还款难

2015年12月,紫阳县毛坝镇赵某向好友李某借款120000元(李某自述),并约定每月按2%承担利息,但从借款后赵某一直未按约定日期偿还,李某数次去向赵某索要借款,均被赵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故李某向紫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11200元。

紫阳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为借贷利息过高,并未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而是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进行释法明理,深入浅出地向双方讲解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关于利息支付标准的法律规定,充分渗透“高额利息的风险点”,最终核算出赵某尚欠数额,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由赵某偿还李某借款80000元。

拒不履行还抖音举报法官

调解书生效后,赵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紫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赵某却对此置之不理。后执行法官对赵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询,从其银行账户扣划4000余元,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法院“限高”后,对赵某的生活产生不便。赵某便对李某追讨债务的行为怨气冲天,甚至一度将积压的怒火转向案件承办法官,多次发抖音举报申请执行人李某涉黑涉恶,污蔑承办法官涉嫌贪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狼狈为奸,沆瀣一气。上述举报线索经有关机关核查,均不属实。此时,申请执行人李某也多次来法院督促执行,并对法院执行进展缓慢多有不满,执行法官被“两面夹击”,左右施压。

从拘留到筹款履行再握手言和

近日,承办法官将赵某拘传至法院,告知被执行人赵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要求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赵某仍态度顽固,丝毫没有履行意愿,甚至表示宁愿被司法拘留也不还款,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赵某进行司法拘留15日予以惩戒。

被拘留7天后,通过执行法官教育引导,赵某终于态度转变,认识到法院依法达成调解协议,生效调解书必须履行,在申请人不予宽延还款期限的情况下,不能抗拒执行。于是,赵某表示愿意积极偿还剩余款项,争取申请执行人李某谅解。经法官劝解调和,李某自愿放弃16000元借款,赵某通过亲属筹款当场清偿了60000元债务,鉴于赵某在拘留期间能认识错误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决定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赵某的拘留。

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张松 通讯员董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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